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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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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网络教育的通知

日期:2013-08-0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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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培训单位、各市建筑业协会: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建协[2013]27号文件《关于启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网络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我省五个培训单位,应在政府监督,协会组织协调,培训单位实施,进一步落实中建协[2013]27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在各培训单位前阶段按浙建协[2012]53号文件“关于开展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按时对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汇总上报成绩,如期完成必修课课程的继续教育任务的基础上开展选修课的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选修课将采取网络教育培训与考核的方式。为更好地做好选修课网络教育培训考核等各环节的工作,必须有效解决工学矛盾,提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与实效,达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不少于60学时选修课的教育培训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培训单位按中建协[2013]27号文件做好全面落实,组织实施指导每个学员进入流程网络视频教育;

  二、各培训单位对参加过必修课继续教育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核对无误,统一为注册建造师参加网络教育集中报名,集中交费,并通知安排好工作适时参加学习;

  三、各企业单位专人负责,对每位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按选修课网络培训试点工作具体说明顺序操作,修满学时后,通过网上测试合格,打印获得《选修课结业证明》;

  四、凭获得《选修课结业证明》后以企业或个人为单位到培训单位换取住建部监制《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凭此证书为延续注册有效证明;

  五、在我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选修课,将要求九月底前全部结束,同时完成换证工作,确保《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发放到位,给延续注册创造条件;

  六、获取更多有关信息,可在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网站查阅;

  七、请各市建筑业协会协助配合做好这项网络教育工作,可及时反映有关情况。

  联系人:省建协教育培训部王水清   包奕林

  联系电话:0571-81956258  81956283